标签为 ‘网络安全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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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
近日,随着百度遭遇“黑广告”门风波未平,似乎在一夜之间,互联网巨头腾讯和社区新贵51成了怒目相向的冤家,行内再次掀起巨大风波。口水、官司、声明,所有这一切搅动了原本愁云惨淡、备受裁员、寒冬等折磨的中国互联网。
至于谁是谁非,笔者不敢评论,我们得尊重法律,自然由法官去裁定;不过,据说腾讯对于官司胜算在握是坚信对方犯了“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罪”。笔者做了查实,此前法官使用此罪对嫌疑人进行量刑的并不多,人们感觉此举离现实生活实在太遥远,但是,笔者却另有一番看法。
参考有关文献,在我国,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,是指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行为。本罪分为基本罪和派生的重罪两个构成类型。腾讯方面曾经表示,彩虹QQ曾操纵用户电脑发送大量信息包,其行为和蠕虫病毒非常类似,严重干扰QQ用户间的正常交流。此举多少也有疑似之处,然而,笔者发现,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