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生惧热不惧冷的体质,我是一个执着的雪糕迷。
消灭一个雪糕的时间从来不会超过5分钟,一次的最高纪录:巧乐滋是4个、钟楼小奶糕是6个、百豆集是7个…
连在英语课上老师让每个人对比Love和Marriage,我脑袋里不假思索直接就冒出了代表“吃”和“穿”的两个典型:“Love is like the ice-cream in summer , full of surprise and stimulate. Marriage is like cotton-padded jacket in winter, so simple but warm enough and indispensable.”
以前对雪糕我不是个专一的人,不知道为什么在巧乐滋之后,大概有快六年了,我没有“更”喜欢过别的雪糕。好朋友们如果有事相求,通常都会引诱我一句:“给你兑成巧乐滋行不?”然后我基本上不带反驳的,得意笑着。
总是喜欢大口大口的咬,永远不知道下一口咬到的是巧克力棒还是奶油:当开始咬到奶油,你会更加怀念之前脆脆的感觉,甚至开始惦记一开始并没怎么太留意的那点点脆皮和威化…
据说吃甜食会让人变得脆弱,我倒觉得在脆弱的时候,吃甜食是最快忘记创伤、平复心情的方式。
开心的时候、不开心的时候,我都会想吃一个巧乐滋,那种心情,就像是一个出门去玩的小孩子一定会带着它心爱的玩具,否则心里会觉得不够完美或完整。
最近手头很多事,等着一件件处理、再一个个过关。傻乎乎的许个愿:希望每次吃巧乐滋的时候,都能是因为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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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发觉冬天很多人吃雪糕的!